大学将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入学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个别申请人如在高考中考获非常优异的成绩,或有可能获大学豁免入学面试直接录取。有关安排,大学将直接联系申请人或于网上公布。
2007 年录取分数线比例如下,以作参考:
高出一本线 |
占整体录取人数 (百分比) |
100分或以上 |
约20% |
50分或以上 |
约80% |
30分或以上 |
约90% |
国家教育部规定,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必须在7月7日完成录取;所有已确认接受录取的同学,内地高校将不再录取。
获浸大录取者必须于七月上旬招生网页内公布的指定日期前缴交留位费及递交确认文件,逾期缴交者将当作放弃论,所有已缴费用将不获退还。
申请人若于2008年7月7日仍未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则可视为落选论,大学将不再另函通知。